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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院為增加您住院期間之生活品質,提供下列之附屬設施服務, 歡迎您多加利用:

(一)生活廣場:設置於病房大樓地下一樓,提供下列服務

  1. 醫療護理用品:每週一至週六0800-2100,星期日及例假日0900-1800。
  2. 生活百貨每週一至週五0800-1700。
  3. 餐飲:每週一至週六0800-2000,星期日及例假日-不定時。

(二)食品飲料自動販賣機:全院共8部,分佈於急診、醫療、病房大樓不同樓層及松柏園護理之家,全年營業。

(三)証件自動照相機:一部,設置於醫療大樓一樓,全年營業。

(四)提款機:2部,設置於醫療大樓一樓及行政大樓一樓,全年營業。

(五)訪客及員工餐廳:設置於動力中心2樓,早餐0730-0830、午餐1130-1300、晚餐1700-1800,提供一般餐飲外送服務,訂購專線03-3384889#5200,由病房大樓或醫療大樓2樓轉入)。

(六)停車服務:共224車位、 機車354個,提供24小時停車取車服務,自動計時繳費,停車30分鐘以內免費,超過30分以上每半小時計費1次,每次15元,12小時收費最高收費180元。

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停車場收費標準 

一、機車-收費標準:當日計次10元。
二、汽車-收費標準:

1.     車輛進場未滿 30分鐘免費,後以每半小時計價。

2.     1小時30元(未滿30分鐘免費),停車時數超過 30 分鐘未滿 1小時者,以半小時計算收費。

3.     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,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,如不逾 30 分鐘者,以半小時計算,如逾 30分鐘者,以1小時計算收費。

4.     汽車12小時停車費率上限180元。

5.     汽車於進場後 30 分鐘內離場免收取費用。

(七)民眾意見反映:

  1. 院長信箱:http://www.tyvh.gov.tw/
  2. 客服專線:03-338-4889

備註:以上所述之生活廣場服務,係視本院生活廣場招標情形,依新訂合約修改。

二、本院備有附屬服務之契約廠商,若有人以本院之名義兜售上述之服務者,請格外注意。

(一)病人看護服務:視病人家屬需求,請向護理站洽詢本院契約廠商,並自行聯絡。

(二)救護車服務:視病人需求,請向急診室護理站洽詢本院契約廠商。

  1. 請參閱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核准「桃園縣救護車營業機構一覽表」(附件一)。
  2. 由家屬自行聯絡,說明病人約略情況及抵達之地點。
  3. 費用:請參閱(附件二)。

(三)殯葬服務:設置於醫療大樓地下室(懷遠堂),視家屬需求自行洽詢本院契約廠商。

瀏覽人次:7,320更新日期:115-03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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